办理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的情形;
2、企业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质量管理人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4、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储存设备、设施)。
5、具有对经营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能力。
6、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必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7、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专项规定。
办理流程
免费预约咨询→合作洽谈→提报资料→提交审核→成功拿证
审批机构及有效期
审批机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效期:5年。
九方财齐(山东)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旗下淄博八戒财税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八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财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九齐税务师事务所,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工商财税、财务外包、税务筹划、灵活用工、知识产权、审计评估、互联网服务。
Powered by 财齐企服系统 1.13.5 © 九方财齐 400-999-7597